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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乱:性别平权优等生的台湾其实很保守?是她们突出重围前进

在台湾,废除通奸罪一直很困难,原因是这条法律过去被认为可以保障女性,可以为弱势妻子争取权益。这是一条悖论,因为这些女性的弱势地位,也正是同样的法律引起的。
撰文 | 上官乱
02/02/2023
本文共5362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前不久,台湾通过了性私密影像法,这意味着通过传播私密影像来对女性荡妇羞辱,让女性“社死”的行为不再是普通的“吃瓜”,而将受到法律追究。其实,日本在2014年就立法通过“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被害防治法”,美国也在2016就有34个州加上华盛顿特区,制定刑法禁止“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为了。如今,台湾终于和主流民主国家站在了一起。这让人突然感慨万千,因为台湾这样一个偏保守型的华人社会,为什么却屡屡能够在性别平权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呢?

蔡英文,华人世界第一位民选女总统。
蔡英文,华人世界第一位民选女总统。(AP / Chiang Ying-ying)

 

一个保守的父权社会在妇女运动的推动下转型

在性别平等方面,台湾到底是先进还是保守?我想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先进。作为亚洲民主灯塔,台湾拥有高度的言论出版自由;性别平等排名世界第六(根据联合国的性别不平等指数),女性国会议员占了四成以上,拥有华人世界第一位民选女总统,并且在2019年通过大法官释宪,在亚洲率先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9年5月17日,台湾民众在台北立法院外欢呼庆祝同性婚姻的的合法化生效,让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化的国家。
2019年5月17日,台湾民众在台北立法院外欢呼庆祝同性婚姻的的合法化生效,让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化的国家。(AP / Chiang Ying-ying)

 

但是另一方面,台湾又遗留了很多华人宗族社会和父权体制的传统。在社会文化上,很多传统家庭在财产分配上严格限制女性的权利,网路上的厌女言论依然盛行。在女性发展方面,仍有许多女性因为育儿被迫暂离工作岗位,与社会脱节;而据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2020年,台湾女性年收入只有男性的六成半左右,而日本女性的年薪资收入是男性的74%,美国女性的年收入中值是男性的82%。在法律体系方面,很多民国时期的性别不平等条款至今还没修订完,直到1996年,台湾才取消妻从夫姓,同时废除离婚女性半年内不能再婚等规定;而直到2020年,才由大法官释宪,宣布通奸罪除罪化

 

台湾社会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的现象呢?

 

首先,台澎金马虽然加起来只有3.6万平方公里,但实施的却是理论上覆盖数千万平方公里、制定了上百年的中华民国法律框架。而其中涉及到女性权益部分的主要法律,是1931年5月实施的《民法》亲属编。这部法律在90多年前其实有着相当的进步意义,法律刚刚颁布之后,最有影响力的一件事,就是实现了1931年底的“刀妃革命”——满清逊帝溥仪被他的淑妃文秀起诉离婚。当时文秀能够冲破阻力,完成离婚的最大原因,就是这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民法规定:女性受到夫家虐待,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文秀便以虐待为由,成功打赢了皇家离婚官司。

1931年8月25日,文绣诉溥仪离婚。 (网路图片)
1931年8月25日,文绣诉溥仪离婚。 (网路图片)

 

但是,受限于当时的社会条件和强大的传统惯性,这部民法亲属编里保留了很重的“男尊女卑”、“父、夫权独大”、“法不入家门”思想。比如,例如“妻冠夫姓”,“离婚子女之监护归父亲”,“妻之婚后所有财产均归夫所有”,通奸罪入刑⋯⋯这部法律随着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国民党政府带到了台湾,导致了很多社会问题。从那之后的70年,台湾的妇运的一大成果,就是不断修改这部百年民法,把女性解放出来。

 

其实台湾在日据时代就存在妇女运动,国民党政府退台后,也有体制下的国民党妇联会、妇工会等“妇女组织”的角色。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妇运,一般认为从1987年解严后“妇女新知基金会”的成立开始。前十年台湾妇运着重于街头倡议与国会修法路线的结合,对法令制度之不足进行批判,也与跨党派立委合作推动法制改革和女性参政。

 

经过妇运的发展,1995年民法亲属编开始修订,至此以后,父权法制终于开始决堤,各种促进性别平等的修法行动开始突飞猛进。1997 年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 年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打破“法不入家门”的观念;2002 年通过“两性平等工作法”;2004 年颁行“性别平等教育法”,这是全世界第一个这样类型的法律;2005 年通过“性骚扰防治法”。所以,台湾的性别平等法规前卫的一大原因,就是过去的法律太保守,因此一旦有了破口,便一溃千里。台湾妇运的这个阶段,被现代女权主义研究归结为“国家女性主义”的实践阶段,即透过“妇权会”等平台,或者其他制度框架,直接与民意代表和立法机构对话,以此建立新的机制。

 

而那些在制度内推动性别平等的女性菁英和民意代表们,不仅是推动台湾平权的先行者,也是推动台湾走上人权阵线前沿,提升国际能见度的功臣。

麻二甲的创办人,台湾著名的妇运先驱:作家黄越绥(Facebook / 黄越绥)
麻二甲的创办人,台湾著名的妇运先驱,作家:黄越绥(黄越绥 / Facebook)

 

单枪匹马救济弱势女孩的“先生嬷”

在台南市麻豆区的麻豆大排水溪畔,有一座占地二甲的建筑园区,叫“麻二甲之家”。这里很安静、偏僻,里面长年生活着一群特殊的孩子。他们都是18岁以下的弱势单亲儿童,以及未婚生育的年轻妈妈。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惊异万分,因为在中国,未婚怀孕的女孩(尤其是未成年),如果没有强大的家庭后援,绝大部分只能偷偷流产,或者中断学业、生下孩子、毁掉人生。要援助这样的女孩,不仅极度挑战华人父权传统秩序,以及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很多时候,还要面临小妈妈母子背后很多的法律问题,私力救济都很难,更不用妄想任何政府或民间机构的制度性援助了。

 

可是在台南的麻二甲之家,就实现了这样的“妄想”。这里就是一个针对18岁以下的家庭失能的单亲儿童和未婚妈妈的庇护所,透过社会局、法务部等政府机构转介,先后安置辅导了超过70位单亲妈妈、160位学童。这些未婚妈妈及单亲儿童,许多是暴力的受害者,带着先天或后天的创伤前来。但这座麻二甲之家,给他们提供安定生活、隐私庇护和未来就业发展的培养,让单亲儿童不至于失去照顾和读书的机会,让未婚妈妈们生产完还可以正常回归社会,并且独立扶养孩子。

 

最为珍贵的是,这些因为各种原因而怀孕的母亲,不用在“让婴儿消失”和“让自己毁掉”中做选择。在这里,她们不用担心失去隐私,也不用遭受旁人的异样眼光。

 

在日本其实也有类似的机构,那就是熊本县的“婴儿信箱”,工作人员在医院外面准备了一个保温箱,如果有人无力扶养孩子,可以把婴儿放在保温箱之后就离开。医院会照顾婴儿,并交给相关机构。之后,等婴儿父母有能力了,还可以把婴儿要回去。台湾其实在10年前也曾讨论过是否要有类似“婴儿信箱”的处理,但这政策被大骂“鼓励遗弃”以后就不了了之。但是麻二甲之家却没有这个问题,因为他们致力于让无力的小母亲拥有承担责任的条件和能力,不会遗弃孩子。

 

这个麻二甲的创办人,就是台湾著名的妇运先驱、作家黄越绥。她今年已经74岁了,孩子们都叫她“先生嬷”。她生于台南,结婚后定居在菲律宾,读完硕士后还在美国深造心理谘商课程,受到了自由风气的薰陶,明白了女性独立的重要。四十岁时,丈夫被绑架杀害,她的家庭一夕间支离破碎,自己独自带着三个孩子回到台湾。这时她发现,即使像自己这样能干的女人,带孩子都很辛苦,何况别的女性。而且她还看到,当时台湾对弱势女性深有偏见——“丧偶就是歹命/克夫女人”“离婚就是坏女人”“未婚怀孕就是不知检点的女人”等,为了打破成见,她走上妇女运动的道路。 

 

1995年,她创立了国际单亲儿童文教基金会,为弱势女性和单亲儿童提供经济、就业、心理辅导、法律谘询服务,她大胆敢言,还上立法院、教育部,去倡议修法,落实保障女性工作权等,先后担任过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委员、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社会福利委员会委员等。2012年,她自己出资3000万,成立了现在的麻二甲之家。

 

但是没想到,即便她自己出资,辛苦运营,全心全意为了弱势女性,仍然会遭到质疑。当时民众普遍认为,单亲家庭的形成都是因为离婚,而离婚女人肯定是坏女人,她创办这个基金会是要鼓励大家离婚⋯⋯她花了很多年,慢慢解释、演讲,才让大众逐渐理解她。

 

其实被她帮助的单亲孩子起初也不理解她。很多刚来到麻二甲的孩子,因为身心创伤,很多人拿叛逆和暴力当保护色。多年的心理谘商经验让黄越绥深知如何与他们相处,她对孩子们既包容又鼓励,并设计奖励机制,孩子们逐渐喜欢上这个阿嬷。很多孩子跑出去后,不到2个小时就会主动回来向她道歉。

 

除了日本婴儿信箱,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弱势未婚女孩民间庇护所,比如英国的基督教青年会庇护所,新加坡的Safe Place。而黄越绥在参观了十几个国家的庇护所之后,发现目前麻二甲已经比国外的很多机构更完善。

 

而麻二甲之家所属的国际单亲儿童文教基金会,也包含了黄越绥对于台湾的希冀。她认为,台湾受中国打压的情势会愈来愈严重,台湾要想在国际上被看到,最重要的就是透过菁英的优越表现和NGO非营利组织了,她希望国际单亲儿童文教基金会可以帮助台湾以发起国的名义,加入联合国。不过,虽然她声称自己是顽固的“独派”,多年来,却为在台的陆籍配偶争取了很多平等的权利。

台湾早期的妇运先行者和学者,尤美女
作为台湾早期的妇运先行者和学者:尤美女(尤美女 / Facebook)

 

腹背受敌的修法“女战神”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在立法院被通过,这意味着,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会。而一直在背后推动这个法案的人也被国内外媒体争相报导,她就是台湾的立法委员尤美女。那一天的她,脸上带着满意也带着疲惫,她太清楚这些年为了推动同性婚姻民法修法,是怎么过来的了。

 

作为台湾早期的妇运先行者和学者,尤美女很早就在关注台湾的同性恋者权益。台湾解严后,妇运蓬勃开展,参与者不乏同性恋者,因为他们的人生遭遇太多禁忌了,那年头只要在职场被发觉是同志,马上会丢工作。1986年,一个叫祁家威的人,因为向法院要求结婚,成为全台湾第一个公开出柜的男同性恋者。被法院拒绝后,他开始要求立法院制定法律,到法院声请释宪,而他的义务辩护律师就是尤美女。

2017年5月17日,在台湾台北市,立法委员許毓仁(左)、尤美女(中)与同性恋权利活动家祁家威(中)携手支持国际不再恐同日。
2017年5月17日,在台湾台北市,立法委员許毓仁(左)、尤美女(右)与同性恋权利活动家祁家威(中)携手支持国际不再恐同日。(REUTERS / Tyrone Siu)

 

2001年,尤美女进入前总统陈水扁成立的总统府人权谘询委员会,他们订立了人权基本法,对同性群体有诸多照顾,但一直没有被行政院和立法院通过。2006年,萧美琴也在立法院最早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没法排入议程。2016年,尤美女连任立委后,再次提案,她和同志团体、妇女团体不断讨论,举办倾听同志的巡回活动。终于,在2017年,大法官释宪“同婚合法化”,2019年立院三读通过。

 

但台湾社会对此的反应也可想而知,就连民进党内部也不堪沉重压力,把她看作一个麻烦制造者。尤美女因此在党团大会、内部会议时多次成为众矢之的。除了尤美女,立委段宜康也坚持推动同婚修法,一路走来,他的形容是八个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2018年九合一选举,民进党大败后,党内高层也痛批段宜康,称强推同婚修法引起社会反弹海啸,是导致民进党惨败原因之一。但是,修法之后几年下来,大家发现,同婚合法并没有让社会上的同性恋增多,反而让国际社会更加认同台湾。

立委段宜康
立委段宜康(上媒体 / 郑宇骐) ​​​​​​

 

除此之外,尤美女还推动了院三读通过民法修正案,确定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意味着,银行或地下钱庄就不能再引用民法转向债务人另一半要求偿债,这让很多无助的女性,不必身陷赌徒丈夫的泥沼。

 

而本文开篇提到的性私密影像法的确立,其推手则主要是立委范云。

立委范云
立委范云(范云 / Facebook)

 

范云的经历更加传奇,她不仅是妇运领袖,“顽固”的女权主义学者,还是野百合学运的领袖。她像一个勇往直前的战神,不管遭受多少非议,都从不妥协。近些年,她和妇运团体主要推动了通奸罪除罪化、制定《跟踪骚扰法》,以及最近的性私密影像法。

 

在台湾,废除通奸罪一直很困难,主要原因是这条法律过去被认为可以保障女性,可以为弱势妻子争取权益。但这是一条悖论,因为这些女性的弱势地位,也正是同样的法律引起的——离婚女性无法平等地争取到财产分配权以及子女监护权,于是只能靠起诉通奸罪来保护自己。然而,在台湾的性别文化中,一样是出现婚外情,社会往往只会谴责女性。最后,通奸罪刑罚对象往往只是涉足婚外情的女性,男性却总是被谅解被豁免。范云从多年以前就撰文呼吁通奸除罪化,因为“婚外性”本来就是民法范畴,就交给民法处理,这样才能“支持亲密关系民主化”、“支持保护妇女权益、性别平等”、“维护性的自主权与隐私权”、“维护台湾自由民主形象”。

 

2020年5月29日,大法官为俗称“通奸罪”的《刑法》第239条释宪。宣告这条于1935年制定、以国家刑罚权介入私人关系的法律,充满封建时代色彩、侵害隐私、性别不平等、且举证困难,导致征信社乱象丛生的法条违宪。但是,此举一出,社会上却哗然,很多女性赌气说“那还结婚做什么”,范云和法官们也大受舆论攻击。但事实上这早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在1979年废除了通奸罪(但在军人群体中还保留),南韩在2015年大法官也以7比2宣判侵犯性自主权与隐私权,正式将通奸罪修掉,印度则是在2018年废除,这些国家的婚姻状况并没有因为通奸除罪而有所恶化。

 

由于针对女权问题发言多,在政治攻防战中,范云也常常被指责为滥用“女权自助餐”。但是,她并没有停止推动各项修法。

 

2021年底,立法院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范云感慨表示,这让台湾往性别平等路上再迈进一大步。但是,跟骚法草案通过,却引发网路上“母猪自以为多情,怎办”、“不能要求约会,只能直接要求打炮了”、“要求约会不行,请问要怎么结婚,白痴喔”、“台女之后赚钱更方便喽”等大量仇女言论。范云也再次受到很多攻击,她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解释:“追求当然不等于跟踪骚扰,没有人会因为单纯喜欢一个人就被抓去关”,希望大家普遍学会尊重女性的感受,甚至直接建议“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应该要加强情感教育,协助民众了解情感中的关系界线”。

 

范云感慨,台湾的民主目前只是政治上的民主,“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都还没被民主化。虽然台湾的法制还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和历史沈疴,但是,台湾政治的民主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给这些勇敢的平权先行者们以权利和机会,去逐渐推动社会机制的完善,实现真正的民主和人权。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台湾,正是这样一点点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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