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人选之人—造浪者》揭露政治圈性骚扰剧情的启发,5月31日民进党前党工陈汘瑈的一篇文章,掀开了台湾MeToo运动浪潮,至今已经近两个月。从最初的一个个案控诉星火燎原,如今已经延烧遍演艺圈、体坛、艺文界、产业界、学界,而且在黄子佼自毁式爆料之后,掀起高潮。这波浪潮还会持续多久,延烧到什么层面,仍然难以预料。但就目前的社会影响力来看,这场MeToo对台湾社会的冲击是空前的,对民主制度建设、性平教育成果的考验也是空前的。但是,很多人担心其对选情的颠覆性影响,或者对艺文界的毁灭性打击,却都没有发生。和2018年的美国和中国的MeToo运动相比,以“人权立国”的台湾,显示出了惊人的适应力和抗压力,但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迟到五年在台湾爆发的MeToo运动有何不同? “MeToo”这个标语早在2006年就被人权运动家伯克(Tarana Burke)提出,最早在被性侵犯的有色人种、特别是底层女性中推广,核心就是“用同理心实现赋权”。2017年, 纽约时报揭露好莱坞大牌制片哈维温斯坦长年利用职权,性骚扰包括大咖女星葛妮丝派特罗在内的女性。随后,女演员米兰诺的发推文,鼓励女性使用“#MeToo”说出自己遭受的性暴力,这个话题在推特上引发众多回响,终于让美国与整个西方前所未有地关注到了性暴力、性别歧视、权势性暴力等议题,运动遍及85个国家及地区,影响深远,包括中国。 事实证明,MeToo运动不仅为个案赢得了正义,也带来了制度的改变。自2017年到2021年,美国通过了286项MeToo相关法案,2022年纽约还通过了《成人幸存者法案》,该法案允许性侵害的幸存者在一年的窗口内对肇事者提出投诉,无论侵害发生在何时,这将使大量超过诉讼时效的幸存者有机会寻求正义。法国在2019年通过法律,将对街头性骚扰处以罚款;西班牙2022年10月通过“没有同意,就是性侵”法。日本2020年实施职权骚扰防治法,公司须设立管道因应骚扰相关的谘商需求。 但是在中国大陆,2018年那场MeToo运动的境遇比较特殊。和台湾的MeToo始于政治圈截然相反,大家小心翼翼避开政治,生怕被贴上敏感的标签。为了避免MeToo演变成大规模社会运动,中国当局的打击来得很快。在微博上“#MeToo”的话题很快被删除,为躲避审查,女权主义者只能以“米兔”代称。以弦子曝光朱军为高潮,MeToo运动在触及体制内人士的时候被全面叫停,之后虽有断断续续的波澜,却难以形成浪潮。最近一次造成国际影响的案件是彭帅自爆某中共领导人对她多年的性剥削,结局是彭帅被消声,事件被禁止谈论,相关话题没入了敏感词的汪洋大海。而在2018年多次报导MeToo运动,并参与协助性骚和性侵被害者发声的公民记者黄雪琴,也在2021年被以煽动颠覆政权罪逮捕。 MeToo运动虽然促成了广大女性(特别是活跃在社交媒体上的年轻女性)的女权意识的觉醒,但是在公共影响的层面上,运动被局限在高校、公益界和媒体界等权力结构相对扁平的领域里,在小范围内引起了部分自由派男性的反省。因为难以推进对制度和法规的建设和执行,更别提在社会各界长期推动性别平等的议程,于是舆论热度昙花一现之后,性别不平等问题仍然顽固。立法上的进展不是没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18年,将“性骚扰责任纠纷”增列为了民事案件的案由;在2022年最新修订的《妇女权利保障法》里对性骚扰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预防性骚扰做出了较为详细的指导——但问题始终是这些制度否能够落地并有效地执行。在一个没有司法独立、还常常把维权当做“寻衅滋事“,把受害者当做维稳对象的体制下,学校、企业和机构在面对性骚扰时候的不作为也很少面临什么后果。 其实2018年第一阵MeToo之风也曾刮进台湾,但社会上只是零星响应。5年后,情况已大不同,台湾的MeToo运动直接从政坛开始,因为迅速得到总统的回应,社会效应几乎一下达到巅峰,而且迅速波及几乎所有的主要政党。民进党主席赖清德、总统蔡英文都第一时间道歉,并提出改革方向,包括重新检视性平申诉机制的实用性,跨部会进行性平法规总检讨,力求在立法院下个会期列为优先法案。MeToo之火刚刚燃起,台湾社会的性别权力结构已经出现自上而下改革的动能。 这种显而易见的差别在中国的微博上引起了小范围的讨论,言语间充满羡慕。有网友整理出台湾这次MeToo事件的发酵经过,从政坛、演艺圈、学界、体育界各个案例,到台湾立法院预计提出修法来应对。有评论感慨道:“短短一段时间,台湾已经从MeToo运动走到了立法程序,那我们呢?”“性骚扰我们也有,但被指控性骚扰的民意候选人退选,演员退圈,涉事主管辞职,建立投诉信箱,推动立法完善……我们没有。”让人不胜唏嘘。 运动遭遇似曾相识的反弹声音,台湾多年的性平努力依然没有改变父权沈疴? 对于受害者的指控,大多数网友和民意代表都在第一时间相挺。很多文化圈和媒体圈的男性也开始自我反省,过去是否有冒犯女性。但这并不代表人人都能共情受害者,或者全然支持MeToo运动。 美国皮尤研究2022年调查显示,半数美国民众听过并支持MeToo运动,但有21%的民众反对。反对者声称,并非不尊重女性,而是认为借助网路“申冤”的群众运动没有考量到正当程序,“无罪推定”的原则在MeToo中消失了,这样很容易引发冤案,激发民粹暴力。甚至有保守群体还表示:MeToo运动中,出现了对男性的“猎巫”﹑“鼓励女性诬告”、恶意中伤,这个话题容易被操弄。他们认为男性成为了弱势群体,甚至是受害者。过去五年全球的MeToo浪潮中,这种质疑一直反复出现。 台湾的MeToo运动也面临同样的质疑。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检讨受害者:“为什么当时不拒绝?”“为什么后来还要联系?”“有什么证据?”……更有相当一部分人将事情推给“选举阴谋论”,“为什么当初不讲,选举了才讲”、“为了博眼球”、“会被对手利用”。还有政治人物直接以政治攻防的态度来对待,比如民众党内某位以关注劳工为名的政治人物,被指控包庇自己办公室的性骚扰加害者,她的第一反应是“这是政治斗争”,并且指称受害者前员工是政治对手派来的卧底。而且和被指控的加害者一起,在脸书上使用“MeToo不能作为政治工具”为标签。 而即使姿态放低的一部分人,态度也并非认错,而是向“新规则”低头,理由是:“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以前能做的现在不能做了。”认为自己只是“倒霉地”被新时代的男女规则排斥、针对,而不是认为“性骚扰”、“性侵”女性这种事情本身是错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很多,台湾的性平制度虽然已经走在了亚洲的前列,但这也只是近十几年的事情。台湾1995年才改掉妻从夫姓的规定,2020年才真正废除通奸罪——比同婚合法还晚一年。因此,整个社会似乎并没有快速卸下父权秩序,过去一些积习仍然影响着文化氛围和大家的思考模式。以至于在这一波MeToo风波下加害者的道歉文,重者极力撇清、否认,轻者就是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困扰和冒犯他人,甚至把性骚扰等同于不成功的调情。 如脸书粉丝专页“巴毛律师混苏团”发文:“台湾的社会长期以来觉得开黄腔、嘴巴上吃豆腐是可以接受的,从以前的猪哥亮歌厅秀就是这样,男人习惯用轻蔑带有性挑逗的言语跟女生说话,但他们觉得那是表示自己幽默,而且不要说一般人,律师、法官、检察官很多也都缺乏性别意识。” 另外,在名义上有着性平机制和性平教育的政治圈,为什么也会出现这么多层出不穷的“吃案”和“无视受害者”的控诉呢? 一是台湾还没脱离人情社会传统,人际压力往往掩盖是非,而受害者若是不忍耐,则会被视为麻烦。二是很多政党菁英大都来自野百合、太阳花这样的街头运动,大家的“革命情谊”比较深重,往往会彼此留情面。 而中国大陆对这次台湾MeToo运动的反应更为微妙。除了那些真心羡慕的声音,还有很多粉红自媒体对民进党和台湾的民主冷嘲热讽,当然,大多数讨论都是被限制的。真正在大陆引爆舆论的,是在黄子佼的自毁式爆料,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热搜,因为他爆的艺人都为两岸熟知资深艺人。有趣的是,大部分文章在讨论黄子佼事件的时候,都小心翼翼避开这轮MeToo运动的起因,生怕触碰政治,仿佛这场MeToo凭空而降,直捣娱乐圈。 结果很多大陆网友的反应是:台湾娱乐圈完了。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言片语就招来祸端、一点风吹草动也敏感紧张,艺人只要有私德问题就会被全面封杀。毕竟在大陆,艺人是公众唯一可以用舆论扳倒的巨物。他们难以理解为什么台湾娱乐圈不会坍塌,更不会被政府“整肃”。MeToo运动只会促进陈旧的艺人退出舞台,而台湾演艺界新生代已经和大陆没什么关系,而且他们天生就有性别意识,和20年前吃饱两岸时代红利的台湾艺人完全不一样。 台湾MeToo的政治影响:选举攻防战和被意外卷入的海外华人民运圈 这次MeToo运动会影响台湾正在备战的2024年大选吗?当然会。从前性平部主任许嘉恬离职开始,民进党内很多被看好的立委提名人纷纷因为牵涉到MeToo事件而离职或退选,比如林飞帆、陈右豪、蔡沐霖、洪智坤、易俊宏、颜志发……起初,民进党一贯注重人权、主张性别平等的形象大打折扣,其他政治对手也趁机大肆挞伐。但是很快, MeToo运动延烧到其他政党及其关联媒体人,这些政党的态度却不如民进党积极:媒体人董成瑜指控国民党立委傅崐萁性骚扰,傅否认;前民进党议员赖佳微诉国民党市议员罗廷玮性骚扰,却被罗反控跟踪骚扰;时代力量前议员参选人、前外交官刘仕杰涉事,退出政坛;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前助理邱臣远被控性骚扰新竹市府发言人徐千晴,赖香伶指控这是政治斗争…… 这把火也同样延烧到各执政党的相关公众人物,上报董事长王健壮被指是性骚扰“惯犯”;前中时副总编辑刘永嘉被控个案被消极处理;亲蓝名嘴朱学恒遭国民党议员钟沛君指控强吻,宣布退出直播;亲蓝名嘴朱凯翔遭议员陈芳盈指控公然约炮,《不演了新闻台》宣布暂停播出…… 因为今年是选举关键期,所以很多人认为这是“资讯战”、“对执政党的刻意打压”,但事情发展到现在,MeToo运动已经被看成是一场全民的性别意识洗礼。民进党主席、总统候选人赖清德因为对待此事的决断,暂时稳住了选情。而各个政治派别因为怕延烧到自己,也已经不再拿MeToo大做文章。最新的民调结果也显示,赖清德的民调依然稳居第一。有人分析,只要三个候选人本人没有被“MeToo”,就不会影响总统选情。但是,这件事仍然对立委选举有重大影响。随着林飞帆、李正皓等潜力股退出立委选举,民进党不得不重新布局选举,而未来各党的立委候选人,可能会受到性平放大镜的检视。 其实台湾两年一场选举,非选举年依然有日常的政治攻防战,因此,谈不上这场MeToo运动是刻意挑了选举的时机要针对特定阵营。或者应该反过来说,正是台湾的选举土壤,才酝酿了这次MeToo浪潮。 以民进党、时代力量、基进党为主的本土派政党,最初的基本盘就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天然独”的认同感,都给这些政党带来了政治红利。尤其是2019年先后经历了同婚合法化、香港反修例风波之后,大家认为性别平等也理所当然应该是民进党的必选项,民进党要年轻选票,就势必要高举性平价值观。 对于民进党如此,对于这波被爆出来的海外中国民运人士也是如此,他们正在面临新一代年轻抗争者的价值观的冲击。 最初是与台湾政界关系不错的六四天安门学运领袖王丹被早年的学生指控性骚扰;同时还有《人选之人—造浪者》编剧简莉颖指控美籍流亡诗人贝岭。后来, MeToo运动在整个海外民运界发酵,被指控者包括数位人权律师。目前,已有多个以“白纸一代”自居的年轻进步社群发表了对王丹的问责和抗议。 海外民运圈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同时拥有几种身分:他们大多数人都是中共极权下的政治受难者,也是海外民主运动一线的抗争者,还是民主运动中掌握一定资源和话语权的人,拥有历史赋予的社会地位和名誉光环。但是,他们却不像普通公共机构那样接受制度性的监督。于是,这就为少数人的特权寻租、名誉变现制造了条件。 一些人利用中港台、海内外华人社群之间的资讯差,从中牟利,包括名誉和资源;一些人则倚仗阅历、地位和权力优势,以及名誉光环,剥削和“PUA”年轻人和圈内新人,而且心安理得,认为这是历史给政治受难者的性犒赏。他们作为政治受难者,却将受难经历转化为满足私欲的资本;他们高举人权大旗,却意图榨取更弱势者。当然,纯为牟利的人固然不多,大多数人是多面的、复杂的,偶尔暴露出人性阴暗面——性骚扰的本质,无非就是强势者对弱势者的霸凌和剥削,而恃强凌弱是种恶质的本能。只是,也正因为缺乏监督和制度支持,各被指控者表现各异,有的诚心道歉,有的坚持自辩,而海外华人圈也各自站队,声援受害者和为被指控者辩护的人几乎分庭抗礼。甚至出现这样的困境:诚恳道歉的,道歉成了如面上刺字般的终身污点;而死不承认,反咬指控者是“特务”的,反而能带动风向,蒙混过关。这和台湾MeToo的状况截然不同,也说明在海外,因为缺乏一个协调和对话的机制,老一辈民运人士和年轻进步社群之间的断裂和矛盾恐怕将长期存在。 MeToo运动处于法律和社运的两难,是对台湾“人权立国”愿景的一场全新考验 Tarana Burke说MeToo的核心就是“用同理心实现赋权”,这在这场台湾MeToo运动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很多人认为,MeToo不能只是控诉,这可能会造成冤案,应该有真凭实据,应该诉诸法律,更重要的是,要有制度建设。但是MeToo本就是一场借助舆论的私力救济,正是因为法律和制度走不通才诞生的“自爆式自救”。控诉者要承受多次反覆陈述的伤害、接受大众检视、遭受攻击和质疑甚至诋毁,以及因为年代久远无力取证而被对方反诉的风险。MeToo当然需要制度建设,但是仅仅寄希望于制度建设又是无力的。 这也应证了台湾当前的问题。 在一些学者看来,这几年台湾在国际上受到广泛支持,跟台湾“人权立国”很有关系。从早年接收东南亚排华浪潮的难民,后来接收越战的越南难民,再到支持海外中国民运群体,以及现在,支持性少数群体,促成同婚合法,都使台湾以亚洲“民主灯塔”、“人权先锋”的形式被国际社会看到。在性别平等方面,台湾早有了“性平三法”:适用职场的《性别工作平等法》;规范校园的《性别平等教育法》;职场和校园以外的《性骚扰防治法》。加上去年出台的,针对两性关系的《跟踪骚扰防制法》。看起来,制度建设似乎已经足够完善。 但现实状况是性骚扰案件的数量高居不下,且申诉率偏低,三部法律互相协作的效果也不高。当然制度仍有不完善之处,比如,性骚扰的法律申诉时限很短,通常只有一年。《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涉及不当肢体接触的性骚扰虽然能构成刑事犯罪,但起诉期限更短,只有六个月。民进党内部也有性平申诉机制,但也不够详尽。而且因为人际压力无处不在,性平程序即使规定了必须纳入外部委员,但同领域间难免还是碍于人情交集,以及隐微的利益关系。 这也不是台湾政府第一次面对外界对人权的诘问和考验。香港反修例风波之后,港人留台湾的身分问题;大陆文化人回大陆被抓捕的问题;同婚的两岸不适用问题……都冲击着台湾的旧有法律框架,考验着台湾政府对人权的承诺。在很多人眼中,台湾的执政党,被世界关注到,都因为吃到了“人权红利”,因此有义务在这些问题上做出反应。可是面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法律框架,执政党依然举步维艰。 另外,这些法律上的进步,主要依赖少数菁英的努力,而不是大众的普遍选择。比如同婚合法、通奸罪除罪化,大都是通过“大法官释宪”这样的技术性手段实现的,而不是投票等民主手段。因此,这些法律似乎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显著改善整个台湾的保守社会环境,性别平等观念也没有被广泛熟悉和接受。那么,发生普遍的性骚扰事件也就不奇怪。再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而不是社会的日常规范,文化、道德的压力所形成的互相监督与自律才具有更多的规范力量。 当然MeToo运动并未试图取代司法制度,它反映的是司法制度的系统性失灵后,受害者不得不公开揭露自己的创伤,唤起大众同理心,迫使社会正视其遭遇,来填补法律和制度力所不能及时的正义缺位。 但舆论审判也是一把双刃剑。对自己的特权毫不自知的男性会认为自己陷入了“网暴”的危险,他们的应对只是一种权益之计,即不觉得自己是做了“侵犯”之事,只是认为自己“倒霉地”变得不合时宜,为了度过危机只能服软认怂。而那些不愿“认怂”的人则会负隅顽抗。 于是在很多时候,MeToo伤害不了那些最恶劣的侵犯者,他们如果没有羞耻与负罪之心,那么一句“诉诸司法”,受害者几乎就束手无策;而那些可能在近年的性平教育里已经开始反省的人,相对容易认错的人,却又可能因为过去的错误,陷入取消文化,从此寸步难行。要应对这些微妙的难题,还得看在运动得到充分的实践与检讨之后,能够沉淀下来什么。 这场MeToo运动,是对台湾“人权立国”和制度愿景的一场全新考验。但是,它并不说明台湾的性平努力就失败了。在父权社会,性骚扰现象其实一直存在,只是在MeToo运动之前没有被揭露、被重视、被公开讨论,除了女性被轻视、大众认知不足的问题,还有碍于人际关系和权力结构压力,令其无法形成公共议题。现在能公开讨论,正说明整个社会权力结构正在改变,性平意识广泛传播,台湾社会在进步,这才让过去没有勇气站出来的受害者,现在有了自信和底气。在这个全面转向保守的时代,台湾若坚持走在人权与民主的前沿,还需要更多的智慧、努力和时间。 (歪脑的专栏、评论和分析文章均属文章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