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那本来是一个展示扶贫工程的影片,但人们从中发现了不对劲的事情。一个家庭有八个小孩,报称同为一母,而孩子母亲被锁链拴在另一间破房子,里面家徒四壁,堆着发臭腐朽的食物。气温降到零下,中年女人衣裳却很单薄。主持探问她的情况,对方“不能言语”,似笑非笑,眼神雾散,但项上锁链的画面却很实在,更是一颗牙齿都没有。 首先就是八个孩子,当“一孩政策”死了吗?网民继而开始怀疑,这可能是给卖到农村的人口贩卖受害者。全国网民在说好的冬奥喜宴开了小差,开始人肉搜索中年妇人的底细。地方先后三次回应,由一开始强调不涉及人口贩卖,到后来省政府以人口贩卖罪拘捕“八孩之父”及相关人等。 期间整个网络炸开来。社交平台的公开数据展示,关于八孩之母的讨论,逆风跑赢冬奥偶像谷爱凌。有民间人士再行探访,人们发现中年女人可能来自四川。不断有人继续采访她,中年女人有时精神不错,会说两句话。据懂得方言的网民表示,那句话疑似是:“这一窝都不是东西,全家都是强奸犯!”另一句似乎是:“远,远,咋可能走?不可能走。这个世界不要俺了,不要了。”“全家都是强奸犯”也许是暗示不只“丈夫”欺压她,她受难乃家族甚至整个农村大快朵颐的欢宴。 晚清到民国:“社会救济”中的女性买卖 压在中年女人身上的那个结构,在我们一般人上中国历史、中国文化课时,都没有见过。很多近世人都发出过哀叹:中国文化花果飘零,传统文化不断流失,彷佛“传统中国”是一首漂亮而遥远的山歌。 一幅山水画,能藏住许多令外人瞠目的黑暗。 明明听课是讲男女婚姻乃是“合二姓之好”,但落到现实也不一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实上为了农村增加生产力,一定要找个女人结婚生子。新娘可以是强迫留下、强迫生子,但终也是繁衍了大家庭,完成了“发展目标”。日子长了,媳妇熬成婆,负责接待下一轮被抢到农村的新媳妇,也是不绝于史。 有人责骂政府没有严格打击人口贩卖,也有人讲一孩政策如何导致中国人口的“光棍”人数状大得失去平衡,导致可怕的“性饥渴”。这当然都可能对,但事实的另一面是,辛亥革命之后,民国新政府为显示要进入新时代,亦禁止人口贩卖,但操作上颇为暧昧。因为新政府建国之后要考虑全国人口里大量婢女、拐卖而来的人口如何“治理”。 传统中国的社会救济,由民间社会承包相当部份,朝廷通过与地方乡绅合作,建立慈善机构。魏晋南北朝开始有“六疾馆”这种类似公安医院的组织。唐朝廷则与佛教经织合作,建立“悲田养病坊”。后来佛教寺庙侵田不立赋税的情况,开始受到唐武宗清算,“悲田养病坊”这个充满佛教气息的名字,被“洁净”为“养病坊”,管理者也改为地方乡绅。两宋以后,完全由地方非官府人士开办的慈善机构也越来越多,也乐意获得朝廷承认和嘉许。但每凡动荡战乱、天灾人祸,或纯粹因为不幸父母养不起,而女性、低下阶层被卖入大户人家为奴为婢,做童养媳等等,对于官府来说,也算是为他们“解决问题”。 大户人家肯定不会对他们多好,但总算是收养了一堆人口,不然他们也是死于野外或者发起民变,两种情况对朝廷都是问题。大户人家的婢女人口,大多不是自愿的,或曾是人口贩子的货物,但如果离开老爷,在异乡也就断绝了生路,继而成为官府的问题。官府/国家又表示自己没有资源照顾所有人,于是不阻碍很多“长期风俗”。当共犯成为家人,彷佛罪案就因此消失,不再追究,家和万事兴嘛。 辛亥革命一串爆竹响,生出了民国政府,进入新时代,当然要禁止人口贩卖,女人都不应该缠足了。这“改革”甚至是在满清朝廷灭亡前一年制订的:贩卖人口从此不再合法,但购买奴婢的买家 (很多是家庭) 责任则低很多。只是增加了层层规定,例如说纳妾仍然可以,但必须“你情我愿”,中间必须不涉及中介和女方家庭获利,以图杜绝“穷家卖女”现象。奴隶主反而为朝廷承包了奴隶人口的社会救济需求,导致法律不可能落到他们那里去。 晚清到民国,各地杜绝人口贩卖的“执法”仍然极具弹性,就算抓到人口贩子,事实俱在,判决仍然要兼顾“法理和人情”,人情就是“本县具体情况”,某宗案件的事主跟“老爷”是婚姻还是人口贩卖,如何定性 (中国学者李奎原统计,只是“童养媳”一种关系就有过百种别称或变体),司法介入之后会不会反而把事主的生活毁掉,若干涉之后如何安置之类问题,全部左右着判决。从事后看来,“家族——农村”的力量,轻易地“玩国家”,即使是民国新时代来到,他们还是继续冷酷地执行自己的生活和发展方式,继续用各种方法增加人口,家族跟各种人口贩子合作输入人口以壮大生产队伍,增加小农耕作模式的生产力。 基于这种宗族结构,生男婴又比女婴好。男婴长大后可为家族产出更多人口。女婴长大后结婚反而成为其他家族的资源,人去,嫁妆也去,所以古往今来溺杀女婴的冷酷选择,很多家族、母亲也做出过。甚至有史料详细记录如何杀婴。在这些“风俗”盛行的地方,也就制造了男多于女的自然后果,乃至于“十人之中,八无家室”。为了满足结婚需求,人口贩子的生意又做得更大。晚清,温州就是一个出名男多于女,光棍成群的地方。晚清有很多人批判溺婴残忍,但阻止不了,乃至现在。 “关系”,不把“人”视为独立个体的概念 鲁迅在小说《祝福》中设置的人物祥林嫂就是这部历史的无名代言人。祥林嫂其实是没有名,她就是“祥林”的嫂子而已,一个被隐去本人的符号。一般是这样介绍祥林嫂,但句句暗藏杀机:祥林嫂在革命前夕嫁给年轻十岁的丈夫,暗示了她可能一开始就是买来的婢女,一个家庭买给儿子做童养媳,以免他沦为光棍,家庭发展停滞。 很不幸,丈夫很快就病死,冷酷的婆婆把祥林嫂当人力资源卖给山中一个农村,好筹集“小叔子”的经费。在集体压力下,祥林嫂终于跟山中光棍贺老六结了第二次婚。不知经过多少折磨,祥林嫂也会说出那句:“远,远,咋可能走?不可能走。” 张艺谋处女作《大红灯笼高高挂》谈到陈家大宅中有一个黑阁,专门用来囚禁不听话的人,据说有人曾死在了里面,不吉利。陈家几个太太和上上下下都知道它存在,但也是避之则吉,不闻不问。然后你又会回想“全家都是强奸犯”的话语,这是描述什么?强奸犯宣称是自己丈夫,是自己家人,尝试逃出去,“丈夫”又跟官府说妻子患了精神病才胡言乱语,整个农村成为一个空旷但逃不出去的疯人院。甚至有商业广告找上女人的“丈夫”,令他也成了一个“网红”大谈育儿心得,然后才落网。 这如果在外国发生,就会成为奇案节目的素材,但“丈夫和妻子”的奇案背后,家族和集体的阴影在上空盘旋着。她说不只丈夫是变态,“家人”也是, 这变态渗透在集体之中。人贩子很多都是熟人,买卖行为经常在熟人社会之间突然冒出。也是“熟人社会”层层包裹着这种“社会民俗”。《大红灯笼高高挂》中大家族的生活空间,吃饭时也要面对一众为官祖先画像,有清朝官服也有明朝官服,“家族”比王朝和帝国更为恒古。 中国人的“关系”二字,英文甚至专门给它一个字“Guanxi”以说明它的特殊,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关系。中国人的生活离不开“关系”,也离不开“讲关系”,知道“朝中有人好办事”,顺应它只是一个人在社会里圆滑周际,金庸于《笑傲江湖》后记写道,“中国人在道德上对人要求很宽,只消不是损害旁人,就算是好人了”,“靠关系”并不一定是犯罪或道德有亏,反正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关系从来就充斥着生活每一个环节,只要“合理”即可。孔子以来的那一套,是讲“名正言顺”,寻回封建社会各种阶层各安本位的稳定性,大部份就是讲如何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与他人建立合理的关系。 从这一点起,就不把“人”视为独立个体,人是在关系中的人,没有在关系以外的“人”。你是你父亲的儿子,也是你儿子的父亲,你妻子的丈夫,也是你君主的臣子。在各种关系中产生了尊卑,以及两者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建立着各种复杂的利益同盟。在古代官场,多见省籍相同的官员以“同乡”为名组成“乡党”,甚至是来自同一个老师门下,也成为一个“师党”。我们都是张居正提拔的,我们便成了“张党”。官员的升迁调度,除了对象有没有能力,还要考虑派系,即考虑朝廷各种官员之间的关系。对他们来说,如果把事情做好了,但损失了大家的关系,以后的事就做不下去,只好优先维系关系而先于事功。 由于过度强调关系,人向来是不被作为不变单位来看待。人是分散在差序的关系网络之中,被各种义务勾搭着,甚至连人口贩卖都在各种人情关系的往还中,稀释得像人畜无害一样。祥林嫂在故事中因为自己被婆婆卖到山中改嫁,而成为镇民眼中的失贞罪孽之人。于是她听说同样迷信的村妇之说,默默死俭出两年公资,去为土地庙祭祀做一番“善事”,但镇民最终没有表现出祥林嫂期待的接纳,最终她发疯了。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被卖来卖去的女人,到最后理所当然认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要去赎罪,而这个最后的希望又如何被掐碎。种种悲剧的起源:婆婆将祥林嫂变卖出去。祥林嫂是婆婆的“儿媳妇”,大家有“一家人”的关系,你是我家的人,于是婆婆 (代表夫家) 对她行使绝对主权,可以就这样把她卖给了农村。 “祥林嫂悲剧一生”,由各种力量共同制造,有时也有女人 (婆婆) 代表这些力量,去成为新的镇压先锋。婆婆可能也是某种悲剧下的受害者,但她被各种关系转化了,她也跟随了这个封闭而强力的体系中的法则,开始信奉家族利益压倒一切的信条。人们会这样解读祥林嫂:任凭她如何天性乐观和顽强,旧社会就是压跨了她,但她不明白是什么令自己一生为奴为婢。 “关系”是如此主宰一切,定义了个人的全部可能性,“祥林之妻”定义了这个称呼下那个人类的全部可能性,加上武力胁迫,反抗在精神和物质上都无法萌生。“远,远,咋可能走?不可能走。”就这样成了“夫家的人”,成了奴仆。有些人会惊醒,自己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夫家的人”,受着其他意义下“婆婆”的压迫。那个网友拍摄似乎是一桩意外,意外打开了一间可怕的密室,里面拴着一个人。你感到当中的“博大精深”,但本能上,你对传统中的这一面敬而远之。 (歪脑的专栏、评论和分析文章均属文章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