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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频:不生育是女性的自由选择,也可以是停止父权制度运作的最终方案

背后其实有一种发不出来的声音:对生存环境的极度担忧让一些人不再情愿将孩子带到这个社会。这并不是要将少生和不生解释为自觉的政治行动,而是作为对压迫临界的反应性警告,这种现象具有广义上的政治寓意。
撰文 | 吕频
10/21/2021
本文共2737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8月20日,中国正式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允许夫妻生育三胎,并取消社会抚养费,不再惩罚“超生”。后知后觉,当发现生育率已经低迷后,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相继几次缓和1970年代末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开放“单独二胎”,到允许二胎,直到这次修法,实际上基本放开生育。然而,舆论中有个社会共识是开放生育限制已无法挽回生育率,因为生育意愿不再。就在三胎开放之际,许多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再次强烈表明了她们少生甚至不生的决定。

 

资料图片:AP

 

当国家、政府、女性的利益不趋同,我只想为女性考虑

那么中国政府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支持性措施,来挽回人们的生育意愿——这并不是我关注的角度,因为我不做替政府着想的建言者。如果国家、政府、女性,三者的利益并不在同一个取向,那么我只想为女性考虑,并且要从指出这三者的矛盾所在开始,探讨女性权利的当下和未来。

 

因此首先要讨论的是,当今中国在更替水平之下、还持续下跌的生育率,为什么成了需要警示和拯救的危机。从政府的角度,显然,这是政府的忧患所在,未来的劳动力减少将导致建立在人口红利基础上的中国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尽管当下的治理手法压抑了许多民间不满,但可以预见到,能威胁到统治稳定的因素很少,但生育不足就是一个。从国家的角度,也有人主张,这也是国家的危机,在他们的逻辑里人口减少简单等于国力衰弱,因此主张从“大国强盛”的角度呼吁政府支持多生。

 

从女性的角度,可以读到许多善良的分析,探讨为什么这么多女性“不敢生”:养育成本高、就业性别歧视,公共照顾不足……这些当然都是答案。然而,讨论的出发点本身可能就是基于偏见的。社会假设女性一定有生育意愿,并就此将女性的少生和不生当成问题,还假设,她们一定是因为困难所致,而不情愿地少生和不生。这是将性别规范自然化的一种表现。动物没有“生育意愿”可言,“生育意愿”本身就是人类的社会现象,却被描绘成来自女性内心深处的必然驱动。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女性一向被工具化——国家需要人口,经济需要劳动力,所以女性通过生育而建立自我价值,建立自身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因为生育只能由女性来履行,所以将之自然化为常态就非常必要,从而阻止女性做出逃离工具使命的选择。

 

而且,墙内的讨论总是讳言“房间里的大象”。从女权主义的角度看,少生、不生本来就可以逻辑地解释为女性对父权压迫的自觉不自觉的消极抵抗,从而避免因生育而受害。底层女性是没有能力拒绝生育的,但当越来越多女性受过高等教育并经济独立,这样的消极抵抗就有条件成为一种现象。不仅如此,既然生育率迅跌的趋势与极权的强化同步,其背后其实有一种发不出来的声音,就是对生存环境的极度担忧让一些人不再情愿将孩子带到这个社会。这并不是要将少生和不生解释为自觉的政治行动,而是说,作为一种对压迫临界的反应性警告,这种现象具有广义上的政治寓意。

 

资料图片:AFP

 

强制生育的恐惧

那么女权主义者可以怎么想?可以将少生和不生同样理解为女性的正常选项,而不是特别需要解释的异常或失败,甚至可以是一种个体和集体发展层面上的优选?例如,少生、不生令女性避免因生育和照顾导致的时间贫困与经济贫困,更专注投资于个人的发展。个体的发展也会带来集体的进步,例如不再为不情愿的家庭责任所累的女性可以更多地相互关怀和集体抵制父权制的剥削。

 

因此,面对低生育率,女权主义者不需要顺应国家和政府本位的思考模式,讨论怎样才能让女性多生。当然这并非主张漠视与女性生育相关权利保护的议题。应该做的是,在保护女性不因生育而牺牲和被惩罚的同时,庆祝少生和不生的自由选择,并关注这种自由选择如何在低生育率的压力下被压缩。实际上,开放三胎的政策并非虚设,其功能就在于设定了新的生育规范:生三个才够。而在中国,规范总能导致对女性、尤其是那些相对弱势的女性的强制甚至伤害。因此,可以理解为何女性社群经常被那些赞美“多生”的官方信息激发起敏感的愤怒,因为宣传导向经常伴随着思想乃至行为的控制。

 

不仅如此,政府会采取实质措施,为提高生育而限制女性避孕、节育和堕胎吗?近年来,这样的恐惧总是萦绕在年轻女性的社群中。她们会报告某种避孕药很难在药店买到,会质疑政府安排免费取出节育环是别有用心。最近发布的新一个十年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堕胎”的说法,和人们耳闻目睹亲历的一些医院对大月份流产的限制结合起来,更让人心惊胆战。尽管限制大月份流产的最初动机是减少性别选择堕胎,而且《妇女发展纲要》中同时也提出要“保障女性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然而,很多女性并不能“理性”地消除她们的担忧。

 

因为她们不相信政府会真正给予女性自由,而这是有太多历史和现实的理由支持的。70年来,在不同历史时期,国家从未放弃过生育相关的管制,无论是基于提高生育率还是减少生育率的目的。在1949年后的一个较短时期内,中国政府确实曾经为了增加人口而限制过堕胎和避孕药具的供给。在政府从未因过往实施的对女性身体大规模强制和残害而忏悔和补偿前,要女性就此在这个领域内信任它,是无从谈起的。而且在当下,当国家干预在各个生活领域中广泛进取且完全不受制约的时候,人们也很难相信它不会再侵扰女性的身体。

 

资料图片:Reuters

 

停止父权制度运作的最终方案

我无法为这种女性恐惧给出缓解的方案。我不敢预言“使女的故事”不会变成现实,也不知道有什么切实可靠的方法来避免之。然而,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年轻的中国女权主义者怎样做出提前的反抗,通过声称少生和不生不仅是个人自由,还是一种集体层面对父权制的非暴力不合作,甚至是一种为女权应尽的责任。与其说我赞美这种主张的激进性,不如说我对它所启发的“女性赋权”的另类思路感兴趣。

 

女性在这个结构里缺少权力,但女性可以通过停止义务而显示自己的权利,比如愤怒的母亲会拒绝给家人做饭。如果鼓吹少生、不生的目的是为女性向父权制度要价,那没什么意思。但如果我们意识到,父权制的维系,在相当的程度上依赖于女性的情感、性、劳动的供给,那么从这个结构里将女性的供给抽取出来,停止贡献与再生产,就是令其停止运作的最终方案,而这种方案的施行,必须依靠女性的一致行动,甚至不排除像为罢工设置警戒线那样,阻止对一致行动的破坏。

 

然而我不会走向谴责女性生育。我尊重生育对至少一部分女性的重大意义,即使这种意义有必要基于女权主义而重新探掘和阐释。重要的是在一个压迫环境下,守住女性的自主性,即使她们的自主性走向不同的方向。而且没有人能在所有的方向上战斗。女权主义需要保持自己的公共议程,它反对就业性别歧视和要求公共托幼,不是为了鼓励女性多生或者为生育女性分配更多福利,而是为了确保生育作为女性的自由选择,这和确保少生不生的自由是一体两面。不过可以想象的是,女性生育自由度的提升,将预兆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作为女性与国家紧张关系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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